广饶法院对暴力催债案件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作者:史小峰 | ||
岁末年初暴力催债案件明显增多,引发了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针对上述现象,广饶法院深入探讨该类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进而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暴力催债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从经济方面来看,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导致企业发展不景气,而银行借贷标准门槛较高,融资比较困难。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一定程度上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资金需求。但是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利息较高,企业利润难以偿还,导致了恶性循环,引发暴力催债。二是从法律方面来看,法律保护手段不完善。法律维权的成本较高,打官司周期长,加之某些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超过24%至36%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缺乏抵押与担保,催生了非常规暴力催债手段及催收公司的产生。三是从社会方面来看,社会诚信意识的缺失。一些借款人从借款之初便存在不还款的意识,故意或者恶意赖帐不还,即使存在生效法律文书对方也不还款,引发暴力催债行为。 暴力催债小到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大到使用流氓手段、暴力犯罪手段等公开对债务人殴打、侮辱,甚至非法拘禁、捆绑,引发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和金融稳定。截止目前为止,广饶法院共受理非法拘禁案件6件10人次,寻衅滋事案件23件47人次,敲诈勒索案件42件74人次,其中暴力催债案件占有较大比例。 消解民间暴力催债行为,需要政府部门、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及社会民众共同出谋划策,才能充分发挥民间借贷对经济的正向效应。从政府部门来说,需从完善法治手段、加大诚信社会建设等方面多管齐下,才能彻底扭转民间借贷金融生态。一是从完善法治手段入手,加强对民间违法违规法放贷活动及故意赖债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借贷双方违约成本,既要降低放贷方维权成本减低诉讼费率,又要将借贷方故意赖债行为纳入社会信用征信体系,从而多角度抑制暴利催债及借贷者违约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诚信社会构建。将诚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重塑国民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社会诚信环境。三是成立专门机构规范贷款手续,减少借贷纠纷发生。如成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通过备案将借款协议或借条格式化,对违约责任甚至引发诉讼所需的程序都做了详尽约定,有效实现了对民间借贷规模的实时动态监测,及时防范借贷风险。 从银行及监管当局来说,一是加大信贷服务力度,提高信贷服务覆盖面,消除高利贷滋生的金融服务盲区。主要降低贷款准入门槛,推进普惠金融服务范围,出台更加便捷优惠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查和放款机制,对信用机制要综合考察、评定,制定更精准的贷款服务制度和措施,解决实体经济面临的资金困境。二是金融监管部门充分运行行业信息优势,发动全社会参与对民间借贷监管。建立立体社会金融监管体系,设立举报电话和奖励基金,激活民众对高利贷及暴力催债的抵制意识,将民间借贷一切不规范甚至是违规违法行为置于全民有效监管之下。 从普通民众来说,强化宣传力度,提高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结合“七五”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普及高利贷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金融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意识,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减少此类案件发生。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借贷的风险认知,慎重对待民间借贷行为,减少在高息的诱惑下将资金投入到高风险的集资借贷;通过巡回审判,充分利用法律释明,针对个案的情况,向当事人进行法律宣教,真正达到“通过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