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38365-365.com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月推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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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9日 作者: | ||
为有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实行月推送制度。 一、基层法院及中院实施团队在每月5日前分类报送上月失信人员名单,信息内容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企业代码或信用代码)、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执行依据、执行标的额、未履行标的额,自然人(法定代表人)照片。 二、失信被执行人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国企高管、上市公司高管、现役军人等特殊身份人员的应详细填报。 三、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在执行案件信息流程管理系统中已发布。 四、每月10日前由市法院统一向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教育局、人力资源与保障局、工商局、商务局、经信局、住建局、招标办公室、市征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胜利机场管理公司、东营火车站、胜利石油管理局等相关惩戒协作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全市法院适时通过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六、各法院确定专人及时报送,确保信息准确。 七、市法院每季度通报报送情况,并纳入年度考核。 2017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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