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环保公益诉讼案例入选2017年度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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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13日 作者:王飞虎 王栋 | ||
近日,山东省高院公布了2017年度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王江伟、王红光、周景超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在所有评选的典型案例中名列前三。 此次评选活动,是省高院在经过前期案例征集、推荐、初选、在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投票评选的基础上,省高院根据投票、专业评选情况,结合案件的类型、新颖性、影响性等,最后确定了十起环保典型案例。 开发区法院此次入选的案例,是山东省首起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调解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诉请得到全部实现,且在调解过程中统筹考虑,预设了实际修复费用超过案款时的解决办法,堵塞了被告将可能以“一事不再理”作为抗辩的漏洞,一方面加快了环境修复进程,另一方面确保了修复费用足额到位,从而实现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终极目的。东营市系山东省“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叠加实施地,系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环境公益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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