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法院分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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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11日 作者: | ||
广饶法院近两年来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822件,经调研发现,该类案件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被告参与诉讼的积极性不高,送达难问题突出。有的被告抱有侥幸心理,收到开庭传票后,拒不出庭;有的被告因其他刑事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参加庭审;有的被告借款合同上预留地址不真实,送达比较困难。二是银行催收不规范,认定难度大,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存疑。部分金融机构催贷不力,没有收集保存对借款人主张过权利的证据意识;有的案件原告是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起诉,待法人机构起诉时,会有超诉讼时效的情况发生。三是胜诉后执行难。该类案件原告胜诉率高,但借款人若无还款能力或故意逃避债务,债权难以保障,执行比较困难;大多数保证人法律意识淡薄,未仔细研究担保合同内容就签字同意,认为借款与自己无关,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为此,广饶县法院建议: 一是金融机构落实好审查监管责任。放贷前,对款项用途、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产状况进行严格审查;签订合同时,监督借款人和保证人填写真实有效的地址确认书;贷款后,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款项去向进行定期评估。二是加大审判力度。确保该类案件立案快、送达快,及时进入审理阶段,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对电子对账单等专业性较强的证据,聘请专业人员审计。三是提高执行强度。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避免资产流失,对故意逃避债务、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曝光、限制高消费、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积极向金融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就涉及金融业务管理方面的疏漏,向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统筹解决存在的问题。 (广饶县法院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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