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院部分庭室和干警获最高院、省高院2017年度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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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15日 作者: | ||
近日,最高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人的决定》(法【2018】22号)、省高院下发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 2017 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鲁高法【2018】21号),对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中院袁俊峰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组织人事处获全省中级法院内设机构集体二等功,执行局获全省中级法院内设机构集体三等功,民一庭聂燕同志获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全院干警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本部门和岗位实际,忠诚履行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再创佳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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