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攒动的能动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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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15日 作者:垦利县法院 赵晓艳 | ||
近年来,“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慢慢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初来垦利县人民法院实习的我感受到另一个词汇——“服务型司法”,也在法院这片土壤上无声无息的生根发芽。“服务型司法”是在保证不告不理,司法中立前提下的法官服务民众的一种司法模式。古代衙门式的县令稳坐高堂听讼断讼这种简单的“纠问式”司法模式已经被时代所淘汰,一去不复返。“能动司法”渐渐登上历史舞台。 在垦利县法院实习仅两天的我已察觉到“能动司法”的小火苗在活跃地攒动着。昨天还是8个人挤在办公室办公的我们,今天上午却只有5个人,几个法官一早就已经走出办公室,深入民众,走访办案。王法官的一席话让我感触颇深,他说:“还是出去办案效率高啊,在办公室等着办案,传唤的当事人不能及时到案,有的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有的当事人甚至躲起来,怎么都联系不到,昨天下午我下去了一趟,当事人就明确表示撤诉了……”这样一段普通而又朴素的话引发了我深深地思考。 换位思考一下,在诉讼程序中原被告处于激烈的对抗状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当事人这种对立的立场使得他们不能、不愿、也不想及时交流和沟通。这样一来,累讼拖讼的现象就在所难免了。此时,承办法官如果能及时深入民众,了解两方当事人的诉求,在他们之间架构起桥梁,并将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传输给对方,我想,这样调解甚至和解的几率就会大大地增加。如此一来,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也能够帮助当事人摆脱拖诉、累讼之苦,甚至可以调解邻里关系,不至于诉讼之中或者之后,双方反目成仇,间接地避免了双方当事人今后可能产生的冲突甚至是再次的刑事案件。 行笔至此,我似乎体会到“和谐社会”已不再是一个华丽的口号,而是真实踏着步伐向我们招手,向我们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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